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月: 守住老百姓的“錢袋子” 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深入推進
來源: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 時間:2017-09-11
央行不久前發布的《消費者金融素養調查分析報告(2017)》顯示,我國東部地區消費者金融素養水平高于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城鎮居民金融素養高于農村居民,消費者收入與金融素養在95%的水平以上顯著正相關,“務農”與金融素養顯著負相關。
“因此,要明確金融消費教育的重點區域和群體,重視低凈值人群,對在校學生、邊遠地區人群、勞務流動人口、婦女、殘疾人等金融服務中的弱勢群體制定相關傾斜政策,開展有針對性的金融消費者教育專項活動,幫助其提高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提升金融消費者素養和誠實守信意識,實現國民金融素養的整體提高。”報告表示。
基于這一背景,剛剛啟動的2017年“金融知識普及月”活動將主題定為:針對不同人群金融知識的薄弱環節和金融需求,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活動。重點向低凈值人群(農民、務工人員、青少年、老年人和殘疾人)提供獲取金融知識的途徑和防范風險的技能。
談及伴隨著金融科技發展所帶來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人民銀行消保局局長余文建表示,金融科技的發展推動普惠金融取得了質的突破,但金融科技同時也是一把雙刃劍,例如一些互聯網金融業務存在傳染性強、危害性大的特點。工商銀行法律事務部總經理董建軍表示,近幾年,消費者權益受損大多集中在科技亂創新和金融亂象導致的風險事件中。為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金融機構在選擇科技金融合作方時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依法成立,二是誠實守信,三是運營規范,四是風險可控。在此基礎上,與合作方之間的客戶信息共享和數據交換要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而且要盡可能遵循最小化原則。
制度建設不斷加強知識普及深入開展
不久前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有利于增強金融有序競爭、有利于防范金融風險的機制。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建設方面,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人民銀行于2016年底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實施辦法》嚴格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明確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架構,細化金融機構行為規范,在改善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提升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制化水平等方面將發揮重要促進作用。
自2013年起,統一于9月集中開展人民銀行“金融知識普及月”活動。自2014年起,統一于每年“3?15”期間組織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活動。2017年6月,針對低凈值人群開展了以“守住老百姓的‘錢袋子’”為主題的專項教育活動。通過集中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進一步擴大金融知識普及的覆蓋面,提升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素養和風險責任意識,降低金融消費者的盲目投資沖動。
普惠金融相關工作有序開展
2016年,按照我國擔任G20主席國的總體部署,由人民銀行消保局代表中國擔任G20框架下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主席,將“發展數字普惠金融”以及“普惠金融指標體系”等列為重點議題。《G20數字普惠金融高級原則》、升級版《G20普惠金融指標體系》《G20中小企業融資行動計劃落實框架》三項核心成果及其他五項成果經由財金渠道提交至G20杭州峰會,并順利獲得核準,相關內容寫進了峰會公報。2016年底,中國普惠金融指標體系以及相應填報制度正式下發。該體系注重將國際性、前瞻性和體現中國特色相結合,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
為探索可持續、可復制的普惠金融發展經驗,從2015年10月份至今,人民銀行先后批準浙江省寧波市、陜西省宜君縣和青海省開展普惠金融試點。2016年底,經國務院同意,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委正式批復《河南省蘭考縣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設立首個國家級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此外,人民銀行積極探索地方普惠金融發展有效模式,推動地方政府或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出臺符合地方實際的普惠金融發展方案。
投訴受理及處理機制進一步完善
據統計,2016年,人民銀行各級分支行共受理金融消費者投訴18689筆,辦結16954筆,辦結率90.72%。
為從全行業角度歸類分析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投訴數據信息,及早發現、干預和校正全行業共性問題和風險,人民銀行消保局從2014年起分三批選擇部分機構和地區進行了金融消費者投訴分類標準的試點。目前,分類標準試點工作已覆蓋全國主要商業銀行(4家大型商業銀行和8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和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地方性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時繼續探索金融消費糾紛非訴第三方解決機制,上海、廣東、陜西、黑龍江等四個省級調解組織建設試點和山東、廣東省地(市)級調解組織建設試點取得一定成效。
2013年以來,人民銀行每年都結合社會關注重點組織開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監督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強調金融機構要從事前協調、事中管控和事后監督三個方面,落實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要求,切實維護好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人民銀行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金融機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評估工作,強調金融機構自評估,并有選擇性的進行現場評估。
下一步,人民銀行消保局將繼續擴大和推進金融消費者投訴分類標準試點,優化完善投訴分類標準,爭取納入金融標準化委員會的金融行業標準,探索制定《金融機構處理消費者投訴工作指引》。
“因此,要明確金融消費教育的重點區域和群體,重視低凈值人群,對在校學生、邊遠地區人群、勞務流動人口、婦女、殘疾人等金融服務中的弱勢群體制定相關傾斜政策,開展有針對性的金融消費者教育專項活動,幫助其提高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及自我保護能力,提升金融消費者素養和誠實守信意識,實現國民金融素養的整體提高。”報告表示。
基于這一背景,剛剛啟動的2017年“金融知識普及月”活動將主題定為:針對不同人群金融知識的薄弱環節和金融需求,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活動。重點向低凈值人群(農民、務工人員、青少年、老年人和殘疾人)提供獲取金融知識的途徑和防范風險的技能。
談及伴隨著金融科技發展所帶來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人民銀行消保局局長余文建表示,金融科技的發展推動普惠金融取得了質的突破,但金融科技同時也是一把雙刃劍,例如一些互聯網金融業務存在傳染性強、危害性大的特點。工商銀行法律事務部總經理董建軍表示,近幾年,消費者權益受損大多集中在科技亂創新和金融亂象導致的風險事件中。為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金融機構在選擇科技金融合作方時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依法成立,二是誠實守信,三是運營規范,四是風險可控。在此基礎上,與合作方之間的客戶信息共享和數據交換要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而且要盡可能遵循最小化原則。
制度建設不斷加強知識普及深入開展
不久前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有利于增強金融有序競爭、有利于防范金融風險的機制。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建設方面,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人民銀行于2016年底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實施辦法》嚴格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明確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架構,細化金融機構行為規范,在改善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提升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制化水平等方面將發揮重要促進作用。
自2013年起,統一于9月集中開展人民銀行“金融知識普及月”活動。自2014年起,統一于每年“3?15”期間組織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活動。2017年6月,針對低凈值人群開展了以“守住老百姓的‘錢袋子’”為主題的專項教育活動。通過集中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進一步擴大金融知識普及的覆蓋面,提升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素養和風險責任意識,降低金融消費者的盲目投資沖動。
普惠金融相關工作有序開展
2016年,按照我國擔任G20主席國的總體部署,由人民銀行消保局代表中國擔任G20框架下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主席,將“發展數字普惠金融”以及“普惠金融指標體系”等列為重點議題。《G20數字普惠金融高級原則》、升級版《G20普惠金融指標體系》《G20中小企業融資行動計劃落實框架》三項核心成果及其他五項成果經由財金渠道提交至G20杭州峰會,并順利獲得核準,相關內容寫進了峰會公報。2016年底,中國普惠金融指標體系以及相應填報制度正式下發。該體系注重將國際性、前瞻性和體現中國特色相結合,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
為探索可持續、可復制的普惠金融發展經驗,從2015年10月份至今,人民銀行先后批準浙江省寧波市、陜西省宜君縣和青海省開展普惠金融試點。2016年底,經國務院同意,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委正式批復《河南省蘭考縣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設立首個國家級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此外,人民銀行積極探索地方普惠金融發展有效模式,推動地方政府或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出臺符合地方實際的普惠金融發展方案。
投訴受理及處理機制進一步完善
據統計,2016年,人民銀行各級分支行共受理金融消費者投訴18689筆,辦結16954筆,辦結率90.72%。
為從全行業角度歸類分析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投訴數據信息,及早發現、干預和校正全行業共性問題和風險,人民銀行消保局從2014年起分三批選擇部分機構和地區進行了金融消費者投訴分類標準的試點。目前,分類標準試點工作已覆蓋全國主要商業銀行(4家大型商業銀行和8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和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地方性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時繼續探索金融消費糾紛非訴第三方解決機制,上海、廣東、陜西、黑龍江等四個省級調解組織建設試點和山東、廣東省地(市)級調解組織建設試點取得一定成效。
2013年以來,人民銀行每年都結合社會關注重點組織開展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監督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強調金融機構要從事前協調、事中管控和事后監督三個方面,落實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要求,切實維護好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人民銀行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金融機構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評估工作,強調金融機構自評估,并有選擇性的進行現場評估。
下一步,人民銀行消保局將繼續擴大和推進金融消費者投訴分類標準試點,優化完善投訴分類標準,爭取納入金融標準化委員會的金融行業標準,探索制定《金融機構處理消費者投訴工作指引》。